转发《教发〔2013〕14号 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3-05-02  浏览次数:20

校属各单位:

  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《省教育厅关于启动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高〔2013〕4号),对开展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立项范围与申报数量

  (一)立项范围

 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。

  1.修订教材: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(由出版社正式出版,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),经过教学实践检验,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。教材有修订计划,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。

  2.新编教材: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成果,内容创新、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;教学急需、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;新兴学科、边缘学科、交叉学科的教材;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;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。能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。

  (二)申报数量

  我校可限额申报6部教材。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和推荐申报。

  三、材料要求

  (一)修订教材

  1.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汇总表》(书面材料1份,电子材料1份,书面材料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)。

  2.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表》(书面材料一式6份,电子材料1份)。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在申报表后,无须另作附件。

  3.修订计划书(包括修订原因、完整的修订方案等,书面材料一式6份,电子材料1份)。

  4.教材样书(如有教辅资料、数字化教学资源等一并提供,3套)。

  (二)新编教材

  1.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汇总表》(书面材料1份,电子材料1份,书面材料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)。

  2.《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表》(书面材料一式6份,电子材料1份)。

  3.工作方案(包括编写队伍、编辑力量、经费保障、出版、发行、服务及培训等内容,书面材料一式6份,电子材料1份)。

  4.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(书面材料一式3份)。

  四、时间要求

 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13年5月24日(星期五)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,电子材料发送至jyk@jsnu.edu.cn

  未尽事宜,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。联系人:何海宴,联系电话:83403041(3041)。

附件:

   1: 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.doc

   2: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(含修订、新编)..doc

   3:“十二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(含修订、新编).doc

   4:参考专业分类目录.doc

   5:省教育厅关于启动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(苏教高〔2013〕4号).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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