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“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”艺术作品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4-10-20  浏览次数:36

各班级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推进艺术作品在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,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洁艺术氛围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八届“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”的通知》(苏教办监〔20144号)和学校《关于开展第八届“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”的通知》(苏师大委〔201419号)的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”艺术作品征集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活动以“崇德向善·勤廉笃实”为主题,崇尚中华美德,弘扬勤劳廉洁,引导积极向上,积极推进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创作与廉洁知识传播,引导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为谱写“中国梦”江苏师大新篇章、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作出新贡献。

二、征集艺术作品形式

1.微电影、小品、相声、舞台剧、音乐剧等艺术形式的脚本或剧本;

2.小小说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主题鲜明,征集的脚本、剧本或小小说要紧扣“崇德向善·勤廉笃实”的主题;

2.具有较强的感染力,构思新颖,故事引人,富有独创性;

3.脚本及剧本转换成具体作品的时长不超过12分钟,小小说字数控制在千字左右;

4.微电影脚本要适合后期制作,小品、相声、舞台剧、音乐剧等剧本要体现相关艺术作品的特点,适合舞台表演;

5.应征作品须具有独立完整版权,且为首创。

四、作品上报

请创作者将参加征集的作品于20141115日前报至校宣传部网络科,作品电子稿发送至jsnu1952@qq.com。联系电话:83403128,联系人:韩洪政。

五、评奖办法及作品应用

1.征集的作品按类别进行评奖,设优秀奖及入围奖,以作品质量为标准,不限获奖名额;

2.获得优秀作品者将给予现金奖励,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;

3.学校将择优将获奖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奖,并选择部分剧本或脚本制作成成品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报送作品必须是本单位干部、教职工或学生自创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,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。

2.开展这项活动,要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最新精神相结合;与贯彻落实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;与深化我校作风建设、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、廉洁意识相结合,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,切实推进和保障学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。

宣传部
201410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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